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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师范学校任课教师职责
时间:2015-10-27 09:51:06   来源:四川省资阳师范学校   查看:25066

为落实各专业学生培养目标和学科教学目标,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特制定任课教师(包括兼职教师)岗位职责: 

1.任课教师应转变教学观念,以学生为中心,树立培养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目标意识。

2.任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教学和教学管理制度,为人师表。

3.任课教师必须认真研究学校制定的学生培养目标和学科教学目标,以此为基础设计并制定学科教学大纲和课程实施方案。

4.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经学校批准的学科教学实施计划,落实教学计划确定的教学模式、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进度和教学目标。

5.学科教学开始之前,任课教师必须向学生详细介绍本学科教学目标;本学科在专业学习中的地位;学生应掌握的理论、方法与实践能力;详细阐述学生应掌握和运用的学习方法与学习手段;介绍教学计划,包括学科结业考试或考查的方式和内容。

6.任课教师应根据本学科的教学特点积极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丰富教学,运用启发式、互动式、讨论式和问题导向式教学方法,不断创新教学模式。

7.任课教师应按教学规律组织教学,采用各种教学策略激励学生,培养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学习兴趣,认真完成教学准备、授课组织、课堂管理、作业批改、测试评价、实践指导六大教学环节。

8.掌握学生学习状态,了解学生学习需求,指导学生学习方法,强化学生学习意识,确保学生学习质量。

9.学生中出现不良现象应以批评、说服、帮助、教育为主,严禁讽刺、挖苦学生。

10.上述条款结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及奖惩条例》将作为教师综合考评依据。

 

编辑:资阳师范学校